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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洋大学海洋科学与水产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5-03-21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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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上级文件及《江苏海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精神,结合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海洋科学与水产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专家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本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具体名单另行上报。

本学院成立海洋科学(海洋生物学)、渔业发展和水产三个复试专家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7名专家组成。每个复试小组2名秘书,负责对整个复试过程的记录和考场秩序维护。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

三、工作职责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管理和信息公开等,坚持“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工作机制,其主要职责为:制定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组建复试专家小组、加强教育培训、精心组织复试内容、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抓实考务和材料归档工作、统筹人员、场地及环境消毒工作以及配合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复试专家小组工作职责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专家小组具体实施复试细则,复试小组成员随机分配进组,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署名评分,在评分前须召开招生专业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标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工作职责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的监督、检查及违规处理,负责受理考生举报与投诉,并对复试工作中徇私舞弊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接受学校研究生招生监督检查工作组的监督,并及时上报相关违规违纪行为。

四、复试

(一)招生计划

海洋科学与水产学院海洋科学(海洋生物学)、水产、渔业发展3个专业招生计划参照《2025年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相关招生计划受学校整体招生计划的统筹管理,如有变动,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查询。

(二)进入复试的成绩基本要求

复试分数线统一执行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

(三)复试方式和人选

1.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情况,第一志愿复试和调剂复试均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考试的组织与监考工作严格按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相关规定执行。

2.复试人选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安排等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复试名单。第一志愿考生参加复试的人选按照学院进入复试成绩基本要求确定。

(四)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180%。对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不足18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生源组织复试。

(五)复试缴费

1.已获得我校复试资格并确认参加我校复试考核的考生,按有关收费文件规定,均须缴纳复试费¥80.0元/生。

2.缴费方式。考生使用手机微信功能扫描“江苏海洋大学财务平台”缴费二维码缴纳复试费,缴费时请在备注栏填写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手机号码,缴费完毕请及时截图并上传到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3.未缴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六)复试加分项目

关于加分项目和加分值严格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含第一志愿、调剂)都必须进行身份核查和资格审查,接受“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和“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身份审核。未能通过资格审查者或不能提交相关材料者不予复试,一律不得列入建议录取名单,不得公示和上报。

为此,考生须提前准备以下材料并扫描成清晰有效的PDF文档上传到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yzsys.jou.edu.cn/yzbm),在现场报到时将所有材料原件提交给学院查验,并提交复印件学院备存

1.诚信复试承诺书(https://yz.jou.edu.cn/info/2081/1228.htm)。

2.复试费用缴纳记录截图。

3.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

4.毕业证(应届生需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5.网上确认时被报考点或初试考试前被招生单位告知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提供上述机构认证证明的不允许参加复试。

6.思想政治考核表。所有考生应提交“江苏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https://yz.jou.edu.cn/info/2081/1095.htm),思想政治考核表须由考生人事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或人事组织部门填写(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填写,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的党组织填写)。

7.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毕业论文(设计)、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以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据实提供。

8.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提交定向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以定向就业方式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https://yz.jou.edu.cn/info/2081/1223.htm)。

9.客观评分相关支撑材料,具体客观分的评定细则,详见学院网站(https://sea.jou.edu.cn/info/1084/5489.htm)。

10.考生确实因为特殊原因暂时不能提供的个别材料,需提前将纸质说明扫描成清晰有效的PDF文档发送到学院指定邮箱961293883@qq.com,复试后尽快补交相应的有效纸质材料。

(八)复试成绩及考核方式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能力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素质测试(不计分,成绩供录取参考)等五部分。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

2.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180分为及格。其中,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需达到60分以上;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70分(包括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20分和客观分满分为50分)。复试总成绩保留整数位(四舍五入)。

3.考核方式

(1)专业课考试

笔试科目按《江苏海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s://yz.jou.edu.cn/info/2049/1271.htm)公布的复试科目对考生基础知识进行考试,202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大纲详见https://yz.jou.edu.cn/info/1961/1401.htm。考试时间2小时(不得提前离场),满分100分。未经允许,考生不得使用计算器或其他考试用具;严禁将手机、电子手表等具有发送或接收、储存信息功能的设备带入考场。

(2)外语水平测试

外语水平测试由口语和翻译组成,满分30分。

(3)综合素质面试

综合素质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核,满分120分。

(4)客观分评分

主要依据考生提供的课程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创新能力四个方面支撑材料,评定总成绩,满分50分。

(5)因故需要加试科目的,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得与初试、复试科目相同),详见2025年江苏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加试科目汇总表(https://yz.jou.edu.cn/info/1961/1391.htm)。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2小时,每门满分均为100分,任何一门课不及格(不足60分)则不能被录取。

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心理素质测试

①测试时间:第一志愿考生需在2025年3月20日至3月28日期间,调剂志愿考生需在参加复试前一天,登录“江苏海洋大学心理测试平台”进行测试。

②操作方法:请考生本人使用手机微信扫码登录,输入手机号和密码(JOU+身份证号后六位,+号不用输入)进入系统进行测试,显示待测问卷为《最近的心情怎么样?》《你了解自己吗?》,点击进入测试。注意一定要提交才能完成,完成测试后需要重新进入系统,若无待测问卷,说明成功完成。

③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

(九)复试要求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及时向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公布复试结果,各复试小组将评分记录、考生作答情况和考生复试考核表等纸质材料和复试相关视频材料于复试结束后提交学院,任何人不得改动;学院审核汇总后交至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如有考生投诉或质疑,请和学院联系,电话:0518-85895427,邮箱:961293883@qq.com。

(十)复试时间

一志愿复试:海洋科学(海洋生物学)、水产、渔业发展报到时间均为2025年3月24日15:30-16:30。现场报到,核验证件原件。

3月25日-3月26日完成复试工作。

报到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 江苏海洋大学海洋科学与水产学院海洋南楼203室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18-85895427,19851825578

专业课笔试时间:2025年3月24日18:30-20:30

面试时间:2025年3月25日8:00开始;2025年3月26日8:00开始。

收到复试通知后考生需要实名加入学院QQ联系群:一志愿群号1040417348,调剂志愿群号1040417892。

五、调剂

海洋科学(海洋生物学)、水产、渔业发展3个专业均接收符合调剂基本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总分、单科分均达到教育部公布《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A类考生标准,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英语+政治)应相同。

3.调剂考生原报考专业背景要求如下:

调入专业及代码

报考专业及代码

备注

海洋科学0707

海洋科学0707、生物学0710

同等条件下,本科专业为下列背景的优先:070701海洋科学(海洋生物学方向)、070702海洋技术(海洋生物学方向)、070703T(海洋资源与环境)、070303T化学生物学、071001生物科学、071002生物技术、090301动物科学。

水产0908

水产0908、渔业发展095134、生物学0710、兽医学0906、海洋科学0707

同等条件下,本科专业为下列背景的优先:090601水产养殖学、090602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090603T水族科学与技术、090604TK水生动物医学、071001生物科学、071002生物技术、090301动物科学

渔业发展095134

渔业发展095134、水产0908、生物学0710、兽医学0906、海洋科学0707、兽医0952

同等条件下,本科专业为下列背景的优先:090601水产养殖学、090602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090603T水族科学与技术、090604TK水生动物医学、071001生物科学、071002生物技术、090301动物科学

4.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其他调剂要求。

5.在本学院海洋科学(0707)、水产(0908)和渔业发展(095134)任何一个专业复试不通过的考生不能再继续调剂到本学院其他专业参加复试。

(二)调剂程序

1.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中调剂意向采集模块将于3月28日开通,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查询、填报调剂江苏海洋大学志愿,不接受电话、邮件、来人来函等其他方式的调剂申请。未通过调剂系统复试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2.我校将根据专业需求及复试录取实际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计划余额信息,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3.对于申请调剂我院的考生,经审核符合调剂要求后,按照如下计分办法依照分数从高到低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总分=(英语成绩+政治成绩)×0.8+(其他课总成绩)×0.2。由于各个高校专业课难易程度存在较大差异,此办法计算的分数仅用来遴选进入复试的名单,不作他用。

4.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确定后,由研究生院通过调剂平台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于收到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并须按时参加复试,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5.复试结束后,学院将会在学院网站对复试结果进行公示,同时会向合格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6.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江苏海洋大学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7.考生应谨慎对待调剂志愿,并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向学院或学校表达个人复试意愿,对于接受复试通知后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考生或确认“待录取”后放弃录取资格的,江苏海洋大学将进行失信登记记录并予以公布,今后将不再受理该考生的调剂申请和报考。

六、录取

(一)综合总成绩计算

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6)/5 +(复试总成绩×0.4) /3。综合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二)录取原则

1.按照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名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最后一名并列时,取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仍并列时,取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如有考生确认“待录取”后放弃录取资格的,后面合格考生将依次替补拟录取。

2.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3)专业课、加试科目笔试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5)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6)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或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者,不予录取。

(7)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8)经查实,在资格审查、复试录取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舞弊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9)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于2025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10)其他。

(三)调档与签定协议

学院拟录取研究生学习形式仅限为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对拟录取为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会向档案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后调档)。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拟录取,江苏海洋大学不承担责任。

(四)录取通知书发放

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同意并备案后,我校预计将在6月左右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如需变更通讯地址,应当于复试录取期间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内申请更改。

(五)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七、咨询、申诉与监督

1.咨询:学院将复试细则、复试名单和复试结果等信息,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接受考生咨询。电话:0518-85895427,联系人:陈老师,邮箱:961293883@qq.com,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江苏海洋大学海洋科学与水产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海洋南楼S213)。

2.申诉:考生对复试结果存在异议的,请向学院反映,电话:0518-85895427,联系人:陈老师,邮箱:961293883@qq.com;如对学院答复有异议的,可以向研究生院申诉,申诉电话:0518-85895243;电子邮箱:yjsc@jou.edu.cn;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江苏海洋大学文达楼502室。

3.监督:学校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督查,设立违法违纪行为举报电话:0518-85895032,电子邮箱:jwjc@jou.edu.cn,接受师生及社会的监督。

、其他

(一)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对所涉及的部门和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条例处理。

(二)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级考试,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或者网络直播等,不得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拟录取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奖助学金发放和其他生活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江苏海洋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四)请考生随时关注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jou.edu.cn)及各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五)本细则由江苏海洋大学海洋科学与水产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江苏海洋大学海洋科学与水产学院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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