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大〔2019〕39号)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规范学生日常行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行为规范。
细 则
第二条 志存高远,坚定信念。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面向世界,了解国情,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关心时事政治,认真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各项政治活动。
第三条 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弘扬民族精神,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不参与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影响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活动。培养同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关系,增强社会责任感,甘愿为祖国为人民奉献。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祖国利益,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保守国家秘密,不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和荣誉、危害社会秩序以及破坏安定团结的行为,不参加未经批准的集会、游行、示威等非法活动和组织,不私自张贴大小字报,不利用互联网制造混乱的言论。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明确历史使命,增强社会责任感,树立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献身的崇高理想。
(3)热爱学校,珍爱学校声誉,关心学校的教育改革与发展,对学校工作和有关切身利益的规定和建议,通过正常渠道积极反映,不参与任何有损学校荣誉、危害校园稳定、干扰教学与生活秩序的活动。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尊敬国旗、国徽,准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升国旗仪式。
(5)维护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尊重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反对任何损害民族团结的行为。
(6)坚持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要关心集体,反对极端个人主义,反对损人利己行为。
第四条 勤奋学习,自强不息。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严谨求实;积极实践,勇于创新;珍惜时间,学业有成。
(1)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努力掌握科学知识、拓宽知识面。
(2)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上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注意专心听讲,认真记好课堂笔记,认真完成作业和做好实验。
(3)维护教学秩序,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
(4)合理利用自习时间,在自习时间不做与学习无关或影响学习的事情。
(5)坚持学以致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积极参加校内外科技创新活动,努力培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第五条 遵纪守法,弘扬正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遵守校纪校规;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敬廉崇洁,公道正派;敢于并善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作斗争。
(1)遵守国家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自觉学习和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勇于对违法乱纪等不良行为进行揭发和批评。
(2)自觉遵守校园管理制度,维护学校正常秩序。进入校园要佩戴校徽或主动出示证件,骑车进出校门主动下车;不起哄打闹,不扰乱秩序;不赌博,不打架斗殴、聚众滋事;未经批准不在校园内从事经商活动;祟尚科学,反对迷信,不参加邪教组织,不在校园搞宗教和迷信活动。
(3)自觉遵守宿舍管理制度,维护宿舍安全、卫生和生活秩序。宿舍内不高声喧哗,不做妨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事情;不向楼道或窗外泼水、乱扔杂物;不私拉乱接电源和网线,严禁明火和违规使用电器;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不无故迟归、夜不归宿,迟到者自觉履行登记手续,不翻越门窗、栏杆、围墙;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不留宿非本寝室人员,不擅自在外留宿或在校外租房居住,严禁留宿异性或在异性宿舍留宿。
(4)不在社会营业性舞厅或茶座伴舞、陪酒,充当歌手;不传、不看反动、淫秽的书刊和音像制品;不猥亵或调戏他人。
第六条 诚实守信,严于律己。履约践诺,知行统一;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自尊自爱,自省自律;文明使用互联网;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不良诱惑。
(1)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说话要有事实依据,办事力求从实际出发,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反对不顾事实、不顾场合、不负责任的任何言行。
(2)不弄虚作假,不做有损人格的事。就业自荐讲诚信,自觉履行就业协议;借贷按期归还;不抄袭作业、论文或剽窃他人成果;拒绝考试作弊、偷盗、欺诈行为;不私拆他人信件,不私自翻看他人物品,不打探他人隐私,不打电话、发短信骚扰他人。
(3)文明适度上网,自觉遵守网络道德,不浏览黄色网站,不传播有害、不健康信息,不散播不实言论和有损国家、地方、学校和他人声誉的虚假信息。
第七条 明礼修身,团结友爱。弘扬传统美德,遵守社会公德,男女交往文明;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仪表整洁,待人礼貌;豁达宽容,积极向上。
(1)要讲普通话,用文明礼貌语言,态度友善、文雅、谦逊,不骂人,不说脏话,不传有辱他人声誉的流言。
(2)爱护公共财物,保护公共设施,珍惜教学、科研设备。不在公共场所、建筑物、课桌、墙壁上乱涂、乱画、乱刻、乱踢,保持整洁。
(3)遵守公共场所秩序,不起哄、不喧哗,不得在课堂、会场、赛场及演出场所吹口哨、发出嘘声或起哄;上课、开会主动关闭手机或设置到静音状态;图书馆、自习教室不抢占座位,借书、买饭、购物等自觉排队,不拥挤、不加塞、不乱敲、不乱喊;食堂用餐后餐具和剩饭剩菜放到指定处;自行车文明行驶,停放指定地点,摆放整齐;不在公共场所和校园内吸烟。
(4)仪表端庄,着装整洁、大方、文明,不梳染奇异发型,不赤裸身体,不外穿背心、裤头、拖鞋进入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及其它公共场所。
(5)尊敬师长,孝敬父母,见到师长主动问好,回答师长问题要起立。
(6)自觉维护班集体利益,同学之间互相尊重,团结互助,主动关心和帮助他人。
(7)男女交往举止得体,在校园里及教室、食堂、图书馆等公共场所,不勾肩搭背,拒绝有损大学生形象和影响学校环境的行为,反对未婚同居。
(8)保持校园、教室、宿舍、实验室、阅览室整洁,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及其它废弃物。不在教室、实验室、阅览室用餐。
第八条 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热爱劳动,珍惜他人和社会劳动成果;生活俭朴,杜绝浪费;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实际的物质享受。
(1)生活朴素,不攀比虚荣,穿戴不过分追求,不浓妆艳抹。
(2)热爱劳动,履行宿舍卫生值日职责,认真完成各项劳动任务和实践活动,热心参与社会公益劳动和勤工助学活动。
(3)自觉节约用水、用电,电源和水龙头随用随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
(4)珍惜他人劳动成果,爱惜粮食,不铺张浪费,反对讲排场、摆阔气的生活作风。
第九条 热爱生活,强健体魄。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提高身体素质,保持心理健康;磨砺意志,不怕挫折,提高适应能力;增强安全意识,提防上当受骗,防止意外事故;关爱自然,爱护环境,珍惜资源。
(1)朝气蓬勃,积极向上,自觉锻炼身体,合理安排课余生活,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和健康的文化活动。
(2)意志坚定,人格健全,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不自卑,不嫉妒,不偏激,培养良好的个人品性和心理适应能力。
(3)珍爱生命,自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吸烟,不喝烈性酒,不滥用药物,远离毒品。
(4)注意安全,防火、防盗、防中毒,不私自下河、下海游泳或参与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活动。
(5)自觉养成保护环境意识,爱护花草树木,不攀折树木,不损坏花草;废弃电池等物品放入指定地点。
附 则
第十条 全校师生员工都有宣传本行为规范和对违反上述行为规范的学生进行教育、劝阻、批评、制止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文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