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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学院学生宿舍电器专项整治活动管理规定
2016-03-03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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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管理秩序,保障同学们的人身与财产安全,规范我院学生宿舍电器使用,根据《淮海工学院学生宿舍住宿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学生宿舍实际情况,特作出此规定。

    一、严禁使用的违规电器包括:热得快、电炉、电饭煲、电火锅、电热杯、电磁炉、电熨斗、电暖器。违规电器不得在宿舍存放和使用,一经发现,一律收缴,实行代管,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二、不得在宿舍存放和使用的电器包括:洗衣机,电冰箱,已购置的必须自行处理或由公寓管理中心代为保管。

    三、不提倡使用的电器:电吹风、电热毯、电手炉、电视机。如有需要,务必主动申请,经批准登记后方可使用。

    四、学习、生活所需的电器: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电风扇。须主动申请,经批准登记后方可使用。

    五、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电线、网线。

 

 

 

海洋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

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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