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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海工学院“先进团支部”
2012-09-03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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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海工学院“先进团支部”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办法

(2012年8月修订)

为了进一步加强团组织建设,提高团员素质,增强团组织活力,发挥基层团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调动与激发广大团员青年努力学习、奋发成才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团员先锋模范作用,表彰先进,对照团章,结合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要求,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时间:每年四月下旬

二、评选范围:非毕业班在籍学生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团支部

1.组织健全,干部配备齐全,团结协作,分工明确。

2.工作做到:学期初有计划,期末有总结,并每月向上级团组织汇报工作一次,认真做好团支部的工作台帐。

3.团支部定期召开会议,讨论研究支部工作及贯彻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工作。

4.团支部组织生活正常,每学期至少过一次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质量高。

5.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团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按步骤认真组织好团员教育评议活动且参加率达98%以上。

6.建有团员证管理制度,及时做好新团员的颁证工作,团员证年度注册率达95%以上。

7.认真执行团费收缴制度,根据上级团组织规定时间收齐上缴。

8.做好团外青年的教育帮助工作。坚持标准,按程序发展新团员,认真做好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推优”工作。

9.能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并能创造性地开展一次有影响的、思想性、教育性较强的主题团日活动。

10.支部书记在团员中有感召力,支委一班人在团员青年中有威信,在各项活动中以身作则,起表率作用,整个团支部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1.能带领团员青年树立良好学风,全班平均学习成绩在本院名列前茅,并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等活动中发挥突出作用。

12.团员队伍素质较好,全学年无一名团员违反团纪、校纪而受到处分。

(二)优秀团员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宣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认真参加政治学习,积极主动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3.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掌握团的基本知识,积极参加班级“双学”小组的学习。

4.积极主动地关心团的建设与发展,为团的工作献计献策,并主动协助团支部开展工作。

5.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在评定时间之前的两个学期(大一学生在评定之前的一个学期),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奖学金评定三等(含三等)以上。

6.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团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本学年度无违反纪律而受到通报批评和处分。

7.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真理,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8.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活动,踊跃参加各项校园文化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

9.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在良好以上(含良好)。

(三)优秀团干部

优秀团干部除要符合优秀团员的规定以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担任团支部委员以上职务满一年以上(含一年)。

2.热爱团的工作,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

3.分管负责的工作完成较好,并出色地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其它任务。

4.在本单位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受到大多数团员青年的拥护。

四、评选要求

1.各学院团委根据团员评议条件,按规定比例组织评选,其中“先进团支部”不超过15%,“优秀团员”不超过5%,“优秀团干部”不超过现任团干部人数的10%。

2.评为“优秀团干部”的不再参评“优秀团员”。

3.“优秀团干登记表”、“优秀团员登记表”经审批后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4.获得“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由校团委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5.“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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