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淮工院发[2016]73号文件精神,结合海洋学院实际,现将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阎斌伦 李树安
副组长:张俊杰 申 欣
成 员:马志同 盘赛昆 孙颖颍 李联泰 吴少杰 程汉良 许建和 王洪斌 王淑芳 彭永兴 李士虎 潘建梅 李艳杰 许 冰
二、检查主要内容和方式
1.教学运行状态检查
各系主任全面检查本系教师的教学运行情况,校院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抽查部分教师的教学材料。2015秋季考试试卷和本学期学生日常考勤安排及执行情况是本次检查的重点。
2.课堂教学检查
各系要以系为单位制定听课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通过组织教师相互听课,检查教师课堂授课质量,了解教师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着力加以解决。教师互相听课次数要达到5次以上并记录于听课记录本上、实事求是填写教学质量评价表。
3.实验教学检查
组织检查实验教学情况,检查的具体内容与要求另行发文。
4.实践教学环节检查
各系全面检查各类实践教学环节的落实及其相关材料的完成情况,将检查情况写入各系期中教学检查总结。重点开展毕业设计(论文)中期专项检查,检查开题报告、英文翻译、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等。
5.试卷专项检查
学校、海洋学院将分别对上学期的试卷和本学期开学初的补考试卷进行专项检查。
6.召开师生座谈会
各系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本学期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征求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时间和方式另行安排)。
7.教师自查与各系检查
教师对个人的教学情况进行总结,教师填写《期中教学检查教师自查表》(已结课及刚开课的课程除外),以系为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照期中教学检查教师自查表,实事求是地做出评价。
三、检查时间安排
1.第9周制定期中教学检查计划,部署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将期中教学检查安排(附电子文档)于4月29日之前报教务处。
2.第10-11周为集中检查时间。
3.5月13日前各位教师将《期中教学检查教师自查表》交到系。
4.5月13日前各系对检查结果进行认真分析,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交教务办。
海洋学院
2016年4月27日
主题词:海洋学院 期中 教学检查 工作计划
抄 送:淮海工学院办公室 教务处
淮海工学院海洋学院办公室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