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实验教学组:
根据学校淮工院发[2016]73号文件精神和海洋学院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现将我院实验教学期中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实验教学整体运行情况:包括实验教学计划执行、实验项目开出、实验教学秩序、实验教学进度、调停课、实验课出勤、迟到早退、旷课情况等。
2.实验教师和实验员履职情况:实验教学的准备、巡堂指导、操作规程的要求、实验报告的批改、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实验课堂管理和安全教育等。
3. 新开实验课程以及新开实验项目开出情况、综合性和设计性实验开出情况等。
4.实验教学资源条件情况。
二、检查方法、时间和要求
1.期中实验教学检查由各系组织进行,在检查的基础上,如实填写实验教学检查情况表(附件1)。各系要认真组织各课程组老师进行实验教学质量互查,组织实验课老师互相听课,并填写《教师实验课堂听课评价表》(附件2)。
2.每位实验课程教师要对自己的实验教学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实事求是地填写《实验教学检查教师自评表》(附件3),找出不足,努力提高教学效果。实验技术人员从实验准备和实验指导两个方面进行自我总结,填写《实验技术人员自评表》(附件4)。
3.做到以查促改,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要切实予以纠正。各系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要督促整改,及时反馈资源条件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协同实验中心做好实验室资源条件管理和建设工作。
4.在海洋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小组领导下,充分调动教师、学生两方面的积极性,把教学检查落到实处。
5.第12周周二(5月17日)前将《实验教学检查分析表》、《实验教学检查教师自评表》、《实验教师课堂听课评价表》、《实验技术人员自评表》等书面材料报实验中心。
6.请各系、实验教学组务必做好期中教学检查材料的存档备份工作。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实验教学检查分析表
2.教师实验课堂听课评价表
3.实验教学检查教师自评表
4.实验技术人员自评表
海洋学院
2016年4月27日
主题词: 期中 实验教学 检查 通知
抄 送:淮海工学院教务处
淮海工学院海洋学院办公室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