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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申报2013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2014-11-28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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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淮工委发[2013]23号文件精神,2013年学校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申报2013年校内实验室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十二五”学校事业发展规划为指导,以提高应用性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大力加强实践实验条件建设。采取以项目申请、立项审批、项目实施评估验收的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方式,做好2013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经费的分配、使用以及效益评估工作。

二、申报范围

1、新建本科专业和弱势专业实验室。以近年新建本科专业实验室为重点,以本科培养方案为依据,每个实验室经费控制在30万元左右。弱势专业主要指文科专业。已有中央和省专项建设经费支撑的专业不列入申请范围。

2、公共教学基础设施项目。

3、其它急需建设项目。

三、立项和管理

1、各单位对照申报要求,列出2013年度需要建设的项目,通过网上流程填写“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工作单”,同时报送一份书面材料。

2、历年节余建设经费(不含中央与地方共建项目经费)原则上须通过本次申报立项方能使用,鼓励各单位节余经费与2013年的实验室建设项目经费统筹使用。逾期不申报视为放弃,经费由学校统筹使用。

3、学校将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划拨2013年的教学设备经费,公布2013年度实验室建设立项项目。

四、申报要求

1、各单位应建立由主管领导牵头的实验室建设申请项目工作小组,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认真做好实验室建设项目的计划和申报工作。各实验室建设项目须进行可行性论证。

2、在申报新增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时,设备需与实验项目相匹配。

3、所有项目都要在申报书内详细填写申报理由和预期效益。并明确实验室建设用房、室内布局,环境改造费用要纳入预算。

4、实验室需全校共享,严禁重复建设。根据学生数量合理确定台套数,以满足教学为目标,控制设备价格。对单台(件)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仪器设备,请认真组织专家论证并附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

5、项目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24日18点(以电子流程时间为准),上报时同时报签字文档和电子文档,逾期将不予立项。材料报送地点:文渊楼2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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