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 English
 首页  学院概况  师资队伍  本科生教育  研究生教育  学科建设  科学研究  党群工作  学生工作  招生就业 
本科生教育
 通知公告 
 教学动态 
 专业设置 
 培养方案 
 教学成果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本科生教育>>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加强毕业生诚信教育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通知
2014-11-28 15:56  
[文章下载]

各系:

    2011年度毕业论文答辩即将开始,各系要根据学校教字〔2011〕 32号和海院政字[2011]7号通知的要求,严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关。现就加强毕业生诚信教育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提出以下有求:

一、确实加强毕业生诚信教育

各系要通知有关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对所带的学生进行诚信教育,要求学生诚信做人,实事求是,言行一致,不抄袭、不弄虚作假。教育学生处处做到诚信,为将来的人生道路打下坚实的基础,将诚信作为自己的自觉行动。

指导教师要对自己所带的学生确实负起责任,尽职尽责,督促检查学生的成果,确保学生的成果真实性。指导教师要将所带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认真审查,坚决杜绝抄袭之风。

对于抽查出现问题的论文,要求在指导教师的督促下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允许参加答辩。

二、要求学生要做到以下四点:

1.郑重地承诺所呈交的毕业设计(论文),是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学校和学院有关规定完成的。

2.在毕业设计(论文)中引用他人的观点和参考资料均加以注释和说明。

3.承诺在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和研究过程中没有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和伪造相关数据等行为。

4.在毕业设计(论文)中对侵犯任何方面知识产权的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闭窗口

江苏海洋大学海洋科学与水产学院版权所有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 电话:0518-85895000 邮编:22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