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 English
 首页  学院概况  师资队伍  本科生教育  研究生教育  学科建设  科学研究  党群工作  学生工作  招生就业 
本科生教育
 通知公告 
 教学动态 
 专业设置 
 培养方案 
 教学成果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本科生教育>>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11-12-2学期期中实验教学检查的通知
2014-11-28 15:51  
[文章下载]

各系、实验教学组:

    根据学校淮工院发[2012]46号文件精神和海洋学院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现将我院实验教学期中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实验教学秩序

    重点检查学生到课率、调、停课以及补课情况、课堂组织及实验室规程及仪器设备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2、教学质量

(1)本学期实验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实验项目开出情况和实际实验教学进程。

(2)实验教学材料(实验教学计划、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备课笔记、实验授课教案、教学进度表等)完备情况。

(3)综合性、设计性和研究性实验项目开出情况。

(4)实验教学效果和学生实验完成率

(5)学生的学风和学生实验报告质量

(6)实验教学考核情况(成绩记录单等)

3、实验教师履行职责情况

    检查实验授课教师尽职尽责情况、示范操作规范性、有无脱岗现象、课前准备工作、遵守作息时间情况、课堂讲解、实验操作指导以及学生实验报告批改情况等。

二、检查方法、时间和要求

    1.期中实验教学检查以系组织检查与教师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系要认真组织各课程组老师进行实验教学质量互查,认真填写有关表格,并组织实验教师互听实验课,每人听课不少于2学时。

    2.各实验课程主讲教师准备好实验教学材料,批改好学生实验报告、登录好学生即时实验成绩,以备检查。

    3. 各系要充分调动教师、学生两方面的积极性,把教学检查落到实处。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要切实予以纠正,要做好督促整改工作。

    4.第12周周二(5月8日)前将《实验教学检查分析表》、《实验教学检查教师自评表》、《实验教师课堂听课评价表》、《实验技术人员自评表》等书面材料报实验中心。
    5.各系和实验教学组务必做好期中教学检查材料备份存档工作。

关闭窗口

江苏海洋大学海洋科学与水产学院版权所有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 电话:0518-85895000 邮编:22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