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 English
 首页  学院概况  师资队伍  本科生教育  研究生教育  学科建设  科学研究  党群工作  学生工作  招生就业 
首页
 图片新闻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海洋生命与水产学院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实施细则
2017-05-08 10:34  
[文章下载]

一、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1.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各导师负责组织,以学科组或研究组为答辩组。答辩委员会名单由导师提出,学院审定备案。答辩委员会由各导师负责聘请。

2.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学术造诣较深的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的专家3或5人组成,对于答辩组学生多于3人的原则上答辩委员会不低于5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导师至少2人,校外专家一般至少1人,原聘请的学位论文评阅人应占少数。申请人的导师不得聘为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具有正高级职称和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专家担任。

3.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由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的教师担任。

二、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职责

1.负责组织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应针对学位论文本身提问,学位申请人则应予以答辩。对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知识等也可进行提问,以检查申请人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2.负责审核学位论文,根据论文的学术水平和答辩情况,对照《淮海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细则》(淮工院发[2014]109号),第四章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提出学术评语,评定学位论文,作出答辩决议。

三、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工作原则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必须认真审阅论文全文,坚持学术标准,严格把关,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公平合理,并发扬学术民主,以公开方式举行答辩(保密学位论文除外)。

四、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条件

1.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培养环节,通过硕士学位课程和其他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规定的学分;

2.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规定的科研成果;

3.完成硕士学位论文。

4.学位论文通过学术不端系统检测,重复率低于10%。

5. 学位论文评阅意见达到《淮海工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办法》所规定的要求。

五、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1.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答辩议程;

2.导师简要介绍学位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3.学位申请人报告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答辩委员会成员提出问题,学位申请人答辩;

5.休会。答辩委员会单独举行会议。

(1)答辩委员会秘书宣读学位论文评阅意见;

(2)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和答辩情况进行评议;

(3)答辩委员会对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学位,或是否建议在规定时间内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一次等进行表决;

(4)讨论并形成答辩决议书。

6.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答辩决议书,公布表决结果。

六、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决议

1.举行学位论文答辩时,如有1名委员因故缺席,可将其对论文的学术评语及表决意见在答辩委员会会上宣读,作为有效票计算。如有2名以上(含2名)委员缺席时,论文答辩应改期举行或另行组织答辩委员会。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形成决议时,必须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为通过。决议经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后,报送学院学位分委员会。

2.答辩委员会应对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学位进行表决。

3.在通过论文答辩的同时,答辩委员会应根据论文的学术水平和答辩情况提出学术评语,评定论文等级,分优秀、良好、及格三等。

4.如论文答辩未通过,则答辩委员会应就是否建议在规定时间(一年,但均不得超过我校规定的学习年限,下同)内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一次进行表决。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派遣工作照常进行,不得在校等待下一次答辩。

5.答辩通过后,研究生应根据评阅专家和答辩专家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并将修改情况填入“淮海工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登记表”中,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审阅后方可作为归档论文提交有关部门归档。

七、答辩秘书的职责

1.介绍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

2.做好答辩记录并归纳整理。

3.统计投票结果。

4.起草答辩委员会决议。

5.协助学院和答辩主席做好答辩会的其它工作。

八、其他

1.学术型硕士论文答辩发生的费用原则上由导师课题经费支出,为便于各组统一标准,与学校相关财务制度保持一致,建议校内专家评审费300元/场,校外专家评审费1000元/场。

2.各答辩小组应在答辩前一天张贴海报进行公告并拍照记录存档上报学院。

 

海洋生命与水产学院

201755

关闭窗口

江苏海洋大学海洋科学与水产学院版权所有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 电话:0518-85895000 邮编:22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