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16年清明节、劳动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时间:4月2日至4月4日,共放假3天。其中4月2日(周六)、4月3日(周日)为公休日,4月4日(周一)清明节为法定假日。
劳动节放假时间:4月30日至5月2日,共放假3天。其中,5月1日(周日)劳动节为法定假日,4月30日(周六)为公休日,5月2日(周一)调休一天。
二、调课安排:4月4日(周一)、5月2日(周一)各停课一天。
三、节假日期间,请教务处和各学院根据本通知精神安排好教学工作;学生处、团委、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保卫处要做好放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各单位要做好值班工作。
淮海工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